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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krivelse
「人體研究倫理審查」是保護人體研究的物件(受試者)的一個機制,以確保其健康、權益與福祉不受侵犯。總有一天,無論是否在情願的或是知情的條件下,吾人有可能淪為人體研究的受試者。因此,吾人豈能不去瞭解個中之奧秘。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彩虹系列之《我倫理-人體研究倫理審查》提供相關資訊給人體研究的所有利害關係人(包括你我),作為參考。
《推薦序》
林欣榮 教授
臺灣 花蓮慈濟醫學中心 院長
美國 紐約州立大學 哲學博士
AAAS Fellow-2015 (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)
AIMBE Fellow-2018 (American Institute for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)
人類的醫學不斷地在進步,促使人類的壽命不斷地延長,生活的品質也不斷地提升。其背後的原因在於知識與科技的不斷進步,發明了許多新藥、新醫療器物、細胞產品、與基因治療。在經過繁複的人體試驗(臨床試驗),確認其安全性及有效性,才得以上市,造福人群。
在整個研發與轉譯成常規療法的過程中,臨床試驗是否符合倫理之要求非常重要,以避免在過程中有嚴重侵犯受試者的個人權利、身體健康、隱私、及其福祉之情事。
臨床試驗倫理議題的範圍相當廣,小至調閱病歷,大至開腦置入藥物,都有倫理的規範。本書邀請大中華地區的專家學者,就其實際專業遇到的問題做深入的探討。主編陸翔甯醫師IRB實務經驗相當多,更曾在國際最大的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(美國的Western IRB,簡稱WIRB)實際工作兩年半,接觸的國際案例相當多,在華人界是唯一曾經受雇在WIRB工作的臨床醫師。除了把關臨床試驗倫理審查之外,陸教授曾也參加WHO-SIDCER的FERCAP之IRB評鑒工作,足跡遍及亞洲各國 (包括中國、韓國、日本、菲律賓、泰國、印度、高棉)。